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磐安县推行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质押贷款

发布日期:2017-09-26 信息来源


  为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。近日磐安县林业局磐安县农商银行联合下发了《磐安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推行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质押贷款工作。

  我县共有生态公益林93.3万亩,占林地面积的60.1%,为有效盘活这一资源,磐安根据《浙江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精神,会商有关部门,林农,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质押贷款的可行性,必要性、风险性、操作性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,出台了《磐安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  《办法》规定,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合法、可持续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,由磐安农商银行作为贷款人发放的一种创新型贷款;贷款额可放大到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偿收入的15倍;贷款方式包括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等方式。有条件的村,可通过成立村级公益林补偿权质押担保基金,为村经济合作社(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)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民等贷款对象信用增级,优化贷款配置,货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实行贷款利率优惠,根据借款期限、用途、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。

  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推行对盘活我县93.3万亩的生态公益林这“沉睡资产”,可将这些“沉睡资产”变为资本,为林农提供了资金保障,大力发展林业产业、乡村旅游、农家乐等绿色产业,促进磐安绿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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