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制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;负责文电、档案、会务、机要等工作;承办局新闻发布工作;承担宣传、信息、督查、信访、安全、保密工作;指导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。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和扶持政策,参与组织、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;组织、协调和指导林业投资、融资、林业非税收入征管及林业财务会计管理;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,编制省下达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预算,参与监督管理市以上林业资金,负责林业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;监管国有林业资产,承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核准和备案工作;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建设项目;负责林业综合统计工作;承办局机关财务工作。负责直属单位财务会计管理,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;指导、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与社会保险工作;拟订林业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教育发展规划;指导林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。负责林业行业职称评定;负责、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协助局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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