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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市林业局关于推荐全省“1818”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报告

索引号: 发布日期: 2015-09-18 信息来源:


 

浙江省林业厅:
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全省“1818”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林办造〔201519号)精神,我市可推荐全省“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3个、先进个人10个。经我市各县(市、区)推荐申报,其中先进集体已报金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,现推荐义乌市、永康市、金东区为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,婺城区农林局应堂亮等10名同志为平原绿化行动先进个人,理由如下:

1. 义乌市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中走在全市前列,是唯一获得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县级市。目前,义乌市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,预计今年年底前可成功创建。义乌市高度重视平原绿化工作,大手笔、大投入,大力推进平原绿化行动。截至20158月,该市共投入绿化资金20多亿元,完成平原绿化面积2559公顷,为任务数的182.6%,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22.7%

2. 永康市高度重视平原绿化工作,专门成立了平原绿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由永康市委书记任组长,并与各乡镇(街道)签订责任状,将平原绿化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。该市先后出台了《永康市平原绿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永康市通道绿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落实长效管养机制。近几年,该市累计投入绿化资金9.6亿元,完成平原绿化25925.5亩,完成率156%,并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,省级森林村庄17个。

3. 金东区将平原绿化作为全面推进“森林金东”建设的新阵地、重头戏。近年来,该区结合“五水共治”、“美丽乡村”建设、城市提档和苗木产业发展等工作,稳扎稳打抓绿化。该区苗木种植面积约10万亩,占区域总面积的10.2%,是平原绿化工作的一大亮点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该区共投入资金5.3亿元,完成平原绿化22705亩,完成率110.9%,平原林木覆盖率从2010年的23.1%提高到26.9%

4. 婺城区农林局应堂亮、金东区农林局叶龙、兰溪市林业局徐为民、东阳市林业局王巧智、义乌市农业林业局王忠明、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胡浩、浦江县林业局王远平、武义县林业局城关林业工作站项有富、磐安县林业局徐晓锋、金华市林业局胡元斌等10名同志长期从事“1818”平原绿化工作,爱岗敬业,开拓进取,业绩突出,经各地民主推荐,金华市林业局同意推荐上报。

    以上为我市推荐的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、个人名单,请浙江省林业厅予以公示上报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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